1、 建立健全利益诉求表达机制 ① 一是“信息公开”,信息是决策的基础,民意是正确决策重要的信息来源。公民享有对设计公共利益决策的知情权,因此必须大力推行党、政、村、厂、校务的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判读不准确引发的群众上访。也就是说保障群众群益应该也必须从搏虎公民的知情权做起,而不是领导者“一手遮天”、“拍脑门子决策”,民主的真正含义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做了主,官员们才能找到“仆”的角色定位。 2010年黑龙江省确立了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双鸭山和绥化5个市为财政信息公开试点市。哈尔滨市公开了财政预决算及执行、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收费等3个方面14类财政信息;大庆市全年发布采购信息442条、预算信息6条。这些试点工作,为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探索了有益经验。② 与此同时强化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相关信息公开。哈尔滨、齐齐哈尔、鸡西、鹤岗等市确定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开内容,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规划、审批、招投标及资金使用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站、项目主管部门网站、各类媒体等载体实行全程公开。省交通厅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了重点工程建设、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交通建设项目施工、质量监理等专栏,定期发布相关业务信息,对全省公路建设相关事宜全方位、深层次、多领域公开。 信息公开形式不断创新。进一步完善各级档案馆、图书馆的现行文件利用中心,增配了电子触摸屏等设施,对外服务功能不断增强。认真落实了重大决策公示制和听证制,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由注重结果公开向全程公开转变。大庆、齐齐哈尔、伊春、七台河市相继在电视台开辟了政务公开直播互动栏目,市长带头走进直播间,现场向群众解答政府有关政策文件。牡丹江市在政务公开网设立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公开专栏。伊春市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公积金、医保金等积金网上查询平台。省人社厅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在全国率先采取电视现场直播的形式进行全程公开,确保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全省共建设乡镇公共服务中心899个,成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的新阵地。各地都健全了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体制,成立了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真正做到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推进基层信息化建设,市区乡(街道)以及部分社区都建立了门户网站,成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载体。哈尔滨市抚顺社区积极吸纳社会力量,打造了医疗保健、便民服务、社区文化、党员教育议事、社区康复服务五大平台,囊括服务事项112项,并制定了28张社区居民知情卡免费向社区群众发放,受到社区群众的广泛赞誉。牡丹江市投入260万元建设了社区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设立了生活服务、公共服务和政务服务三个信息库,采集服务信息781972条,成为政府服务百姓的“好助手”、百姓离不开的“好帮手”。 二是“面对面”,通过开通“某长热线”、“ 民情直通车”、“行风热线”等大众传媒形式,政府部门负责人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把工作落到实处,真正的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2003年5月10日,由黑龙江省省委、省政府纠风办和省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创办的互动直播节目“行风热线”在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与全省百姓见面。③节目以政府部门领导现场接听和解答听众热线电话反映的问题为主要内容,并在10个工作日内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节目开播7年来,58家中省直部门先后走进“行风热线”直播间,受理问题21030件,办结19915件,办结率达94.7%,用解决问题的数量兑现了“关注民生”的承诺,用执着迅速的行动诠释了“关注民生”的节目宗旨。省委、省政府连续6年把办好“行风热线”节目列为全省10项利民行动、33件实事之一。 大众传媒在现代社会中所起到得舆论监督作用是非常巨大的力量,特别是网络、电视媒体既可以成为监督和预防腐败的载体,又是政府和人民共同的桥梁。 2、 建立健全矛盾排查化解机制 新时期,做好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是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途径。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亡羊补牢未若未雨绸缪。 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关键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完善矛盾纠纷预防机制,使纠纷化解有制可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全力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率,有效维护社会的稳定。主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形成预防机制,搞好政策宣传。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分配公平日益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患寡而患不均”,针对设计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做好前期加强政策宣传,牢固数合理、合法的思想防线,着是预防矛盾纠纷发生的关键。 二是形成排查机制,抓好纠纷登记。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必须做好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不虑于微始成大患 不妨于小终亏在德。群众无小事,对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可能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隐患苗头进行及时排查、登记,逐一疏理、化解,定期分析纠纷的新情况和新动向,逐步形成小排查小调解、大排查大调解的排查工作机制。 三是形成联动机制,提高调解效率。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联动机制,避免互相扯皮,是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保障。社会的稳定需要各部门的齐心协办、全民的共同参与、全社会的共努力。关注民生问题是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立足这一点,万事以民为先,及时调整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有利于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格局,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面提高调解效率,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形成培训机制,完善调解档案。提高调解社会公信力关键是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全面完善调解档案。要把握社会发展的新方向,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座谈和业务培训,不断建立健全基层调解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调查笔录、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定期对调解成功的纠纷进行跟踪回访,深入了解群众的思想动态,有效防止纠纷反弹现象发生,切实做到心中有数。 五是形成激励机制,落实调解报酬。人民调解工作根生于基层,人民调解员来源于基层。“晒着头皮、厚着脸皮、说破嘴皮、饿着肚皮、磨破脚板皮”、“走进千家万户、说尽千言万语、吃进千辛万苦、受尽千咒万骂”就是基层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真实写照。要提高各级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关键是要结合纠纷化解的难易程度,建立健全调解包案调处制和调解激励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员工作报酬。 3、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查处机制 一是认真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查处突出问题。对一个时期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坚持每年在秋季开学时集中开展中小学收费大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 黑龙江省公安厅部署2009年曾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下访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专项行动。④ 此次专项行动以畅通公安信访渠道、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重点,通过送真情、送温暖、送诚心,实实在在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引导信访重心下移,推动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走访信访群众常态化、制度化,并力争通过专项行动使70%以上的信访案件实现停访息诉。同时,进一步加大错案追究力度,解决以往疑难信访问题久拖不息、新的信访问题频频发生的情况。 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信访部门将全面梳理尚未停访息诉的信访案件并登记造册,以此为依据,对参加下访工作的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编组,分解工作任务。黑龙江省公安厅要求在下访工作中坚决排除自身利益障碍和不正之风的干扰,认真对待发现的执法过错,严肃纠正。各级公安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部门将在本次行动中主动出击,对工作中发现的错案逐案跟踪,确保责任追究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责任追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针对有关规定政出多门、重叠交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应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损害群众利益的单位和个人,采取警示谈话、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以及行政处分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问题严重的,“上追一级”领导责任。 2010年黑龙江省卫生厅厅长赵忠厚与13个地市卫生局局长、5家厅直单位及厅机关12个处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要求上述地市及部门必须如期完成83项目标任务,如年度考核未达合格单位以上的,则在全省通报批评,并实行“问责制”追究责任。 黑龙江省医改工作自去年4月正式启动以来,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上,全国平均参合率为94%,黑龙江省则达到了98%。在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方面,黑龙江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平台虽然建设较晚,但行进快、有创新、效果好,创造了“龙江模式”。 为确保今年各项医改政策落实到位,黑龙江省卫生厅结合国务院印发的《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确定了5大类83项目标任务。其中,最主要的指标有:年度内巩固新农合100%覆盖面,参合人数达1400.8万人,全省以县为单位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以上;提高筹资水平,新农合最低筹资标准提至人均150元;以县(市、区)为单位,新农合门诊统筹达80%;全省统筹区域内政策性住院报销比例达6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大力推广就医“一卡通”制度,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在80%的新农合统筹地区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结报),节省群众报销时间和成本,患者只需支付自付的医疗费用。 在此次签订的目标责任状中,黑龙江省卫生厅将今年的医改任务以责任状的形式细化分解到各市(地)卫生局和省厅直属单位及相关处室。按规定,经年度考核,分值66分的为合格单位,分值67-84分的为良好单位,85分以上的为优秀单位。如考核未达合格单位以上的,则要全省通报批评,对所在市地的卫生考核目标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实行问责追究。⑤ 综上所述,建设健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和保障群众权益制度”体现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区(平房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中积累了一些的经验,开展了行之有效的实践行动,只要党员干部坚持和做好已的本职工作,爱业乐业,服务人民,时刻牢记党的嘱托,加大创新力度,必将使我区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取得更大进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
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增长速度指标数据的采集、审核和报送。
4
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相关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组织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5
负责就业、失业、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按规定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7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
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0
负责拟定工伤保险支付标准、诊疗项目、用药及服务设施范围、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审核等管理办法。
11
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2
负责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人才招聘洽谈会等涉及安全事项的审查;指导、监督全市各类职业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13
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4
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不是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都是政府的人力资源部门,不属于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是一种新的管理模式,是一个独立运作的运营实体,引入了市场运作机制,却为企业内部服务。
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今年年底前,各区将全面建立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公共服务体系整合改革圆满收官。今后,各区的就业服务机构将不再区分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
据了解,在各地人事局和劳动保障局未合并之前,大部分地区的人事部门和劳动部门分别管理就业服务,人事部门下属的就业服务机构多称“人才市场”,主要针对大学生和干部;劳动部门下属的就业服务机构则称为“劳动力市场”,主要针对企业职工。就业问题由两个部门管辖,使得人才市场和就业市场工作有所割裂。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办《关于推广试点经验加快建立区级人力资源市场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全市各区将在2017年基本完成原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公共服务机构的整合改革,新组建各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向社会提供统一规范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
按照中央关于建设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要求和人社部统一部署,2010年,本市开始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公共服务体系整合工作,提出建设“覆盖城乡、统一规范、上下贯通、便捷高效”的人力资源市场公共服务体系的总体思路。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指的是各省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下属的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市场等机构。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本市关于人力资源服务和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指导各区县、系统、行业开展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研究本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提出建议。
(二)承担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和管理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大型公益性人才服务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三)承担本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扩展资料:
功能责任:
1998年以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要素之一的劳动力,其自由流动的诉求越来越强烈。与此同时,政府的公共职能要求进一步强化。通过改革以减少机构重叠、职能交叉与脱节现象,增强政府的协调能力与对社会经济的宏观管理能力的社会期盼越来越强烈。
在这种情况下,本届政府决定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时成立国家公务员局、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组建,旨在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同时统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完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统筹全社会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作为肩负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她将在两大领域发挥政府的调控服务功能:一是以促进就业、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以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管理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职能。
新任部长尹蔚民在新部处级以上干部会议讲话指出,这个部门将承担起拟订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劳
动收入分配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职责;承担起公务员队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职责;承担起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职称制度改革和军转安置制度改革等重要职责。
从新部职能的整合上可以看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是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大部制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的一项重要举措。
此后,这个部门将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
简洁与高效,是人民群众对新组成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热切期盼。随着机构的正式运转,所有进入人力资源市场中的人将会实现无障碍流动,劳动力将回归经济社会的基本要素功能,其配置将更加的市场化,更趋合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表评论 此处文字主题配置里面自定义